商标侵权如何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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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如何保全证据?

作者:广东捷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1 08:45:29

商标侵权如何保全证据,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商标侵权如何保全证据?

(1)管辖:向有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广州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状并交纳费用,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3)裁定及通知: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

(4)裁定的执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裁定的解除: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全类广州商标注册,全类注册就是一种针对优秀商标而设计的重要防御战略。这一战略的方法就是同一商标运用于完全不同种类的产品或不同行业,防止他人在不同产品或产业上使用贵公司的商标。那么全类商标注册是怎样的?

1、有利于品牌驰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2、纵贯世界上各大品牌壮大的经验,要打造一个驰名品牌,经营一个好的品牌,首先要全类注册自己的商标。

3、如果自己不去全类申请注册商标,别人不仅会在各类别、各行业纷纷抢注您的品牌。

4、有些企业自认为目前规模不大,品牌知名度不高,不会去考虑什么全类注册,但一等到把企业的品牌强做大后,再想回头去全类注册时,发现自己的品牌在各行业上已被别人抢注完了。

5、集团化企业、著名品牌、股份上市公司、实业公司往往名声在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且往往会进行多元化投资和进行不同行业的发展。

6、企业名称、企业简称直接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商标和字号一致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进行全类注册这才是首选。

7、商标全类注册后,不仅提高了同行业对您公司的识别能力,同时提高了公司品牌的地位。

8、公司的发展从长期来说往往具有不可预见性。有些公司开始是单一的发展方向,产品单一。但是公司一旦壮大或发展到一定时期,公司很可能就利用自已的品牌效应走向多元化投资和发展,这时全类注册商标就更显的重要了。

9、国家商标局,极力鼓励各单位全类注册商标,并在审查时会适当放宽条件,并给予适当的加强保护。全类注册的商标在参评全国驰名商标、地方著名商标时优先给予重点考虑。

在找商标代理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记得10年的商标有效期,有效期之后要对商标续展,其实也就是延长对商标的保护,申请商标续展的时候需要了解,除了缴纳一定的费用之外,还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就目前商标续费来说,基本上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根据相关规定商标有效期是10年,有效期满前12个月可以进行商标续展,续展的官费是2000元一标一类。

如果在续展期没有提出续展申请,商标法还规定在有效期满后6个月为商标宽展期,宽展期提交的,商标局加收500元,如果委托的是代理机构的话,额外的缴纳一些相应的费用。如果是在商标期满前12个月续展,商标续展注册费用是2000元,如果是在商标期满后6个月内(也叫宽展期)需多缴500元官费,即2500元官费。如果你需要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办理,还需交一定的代理费用的,代理费用根据各代理机构的资质水平及服务质量等不同而不同,一般在500-1000元内。

域名权侵犯商标权的典型特征为,将他人已经注册的广州商标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在互联网上实施电子商务交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域名权侵犯商标权的典型特征为,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在互联网上实施电子商务交易。如果使用该域名的电子商务网站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属于已经注册的商标核定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之内,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则属于域名权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实务中需要注意的是,构成域名权侵犯商标权不仅需要满足商标权产生在先、涉案域名与商标存在相同或相似,同时,除驰名商标外,还需要关注涉案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以及使用该域名的电子商务网站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是否与之相同或近似,容易产生相关公众的误认。否则,无法构成域名权对商标权的侵犯。

另外,上述司法解释中提到的电子商务虽然在表述中做了“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实务中如果符合上述要件即便并非直接使用涉案网址进行电子交易但实际上可以起到最终商业交易目的的,仍然属于域名权侵害商标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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