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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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条件

作者:广东捷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6 08:39:28

广州商标注册要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在产品投产之前就考虑商标问题,不能等到产品即将出厂或投放市场销售时,仓促地提出申请注册。如果不是未雨绸缪,早作准备,当急用商标时,商标注册匆忙办理注册手续,往往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获得核准。就必然影响商品销誉,甚至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因此,商标使用人应提前作好申请商标注册的准备。首先要学习商标的有关法律知识,了解申请商标注册的手续及其要求,了解同类产品商标注册情况,了解商品分类。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分类表,不同于国家统计局的商晶分类,也不同于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的商品分类,只有了解商品分类,才能确定本企业的商品类别。这是因为申请商标注册要按照商品的类别提出申请。商标注册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不可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按照这一规定。同一申请人,申请同一商标,用于两种以上商品,如果这些商品按照《商品分类表》同属一类的,就可作为一个商标提出申请。如某化妆品厂生产雪花牙膏、香水、头油等几十种产品均属于第六十九类,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可以作为一个商标,提出一份商标申请。如一家日用化工厂生产牙膏,雪花膏,洗发青三种产品,牙青属于68类,雪花青属于69类,洗发膏属于70类,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应按每一类提出一份申请,即申报三份申请书。综上所说,申请商标注册,不是按生产商品的多少,而是按商品类别来申请。商标注册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这就是说,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商品类别不能任意划分,应按商品分类表来确定商品类别。商品名称应以商品分类表上的名称为好,不要用商品的型号、俗称或译音名称来坟报申请往册的书件、如把话筒写成麦克风等。其次,申请人对商标设计要周密考虑。

使用商标不能违背《商标法》所规定的九项禁用条款,商标要有文字、图形,或者二者兼用,并具有显著性。同时还要适合产品标记的要求,商标名称要和商品内容相适应,如“钢铁牌面包”“手枪牌”卷烟,就会使人感到不伦不类右商标名称应通俗易世,文字不宜太长,要便于呼叫,容易记忆,如珠穆朗玛峰牌就不便于呼叫。商标构图要简练、明显,主题突出,不要在一个商标上什么花、鸟、鱼、虫都有,显得杂乱无章。内销商品使用外文的可以加注中文,便于消费者辨认。汉语拼音宇头做商标的应组成图形,以免与其它符号和产品型号混同。设计商标的准备是很重要的,这样即可避免因设计思想不妥或者与别的生产者在先注册的商标混同而不能核准,以致拖延时间,浪费人力物力。

总之,作好申请前的准备,是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的重要步骤,是商标获得核准的先决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以及加入WTO后,国内市场向国外开放,中国广大企业、经济实体和消费者品牌意识逐步增强,广州商标注册申请量更是迅猛发展。这些大大增加了对知识产权代理的需求。可以说,知识产权代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凸显以及大量智力成果产生而快速发展的新型服务行业。

但从国务院发文取消商标代理人审批及资格核准后,商标代理行业的门槛也随之消失,商标代理行业从业人员激增,整个行业也逐渐出现混乱、恶性竞争等现象。对此,我们表示,这是我国商标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面对的情况,商标代理机构被推向市场后,出现竞争是正常的,也是好事,因为它促进了我国经济和商标代理行业的发展。代理组织之间通过专业知识、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竞争,从侧面促进了我国企业及国民的商标意识,扩大了代理行业的市场容量,也因此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但商标代理作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一部分,除要求其从业人员掌握商标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外,还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因此商标代理人不能没有门槛,而该行业的竞争也须是有序、良性的竞争,恶意竞争只能致使该行业的发展愈发畸形,最终损害的还是全行业的利益乃至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既然决策取消商标代理组织审批和商标代理人资格核准的行政审批,交给市场去选择,去优胜劣汰。经过若干多年市场运行,一个健康成熟有专业化水准的商标代理服务业一定会出现的。最终收益的仍然是广大消费者,他们可以享受到以更合理的价格去接受更专业化的服务。

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商标是差异产品来历或效力提供者的可视化标志,一方面能够让顾客敏捷辨认,另一方面也在其与顾客之间起到出色有用的价值认同的一致作用。现实生活中,大都企业未满意注重广州商标注册,创业之初并无知道去花几百元钱而是运用法则情况不稳定的TM商业标识,终究花几万元乃至几百万元的价值还不一定能拿到本该归于自己的商标权利。假设创业者的商标在运用之初不注册,跟着知名度越来越大而遭受商标抢注行为,到底是换个名字,仍是漫漫维权,无疑是令很多创业者最头痛的工作。

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2、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或稳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3、是企业品牌的基础,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

4、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融资,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5、是申请国家免检、省市名牌、驰名商标、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具有全国唯一性、独占性。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对“专利”这一概念,尚无统一的定义,其中较为人们接受并被我国专利教科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说法是: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专利的保护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人,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有关专利技术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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