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的办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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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维权的办法和途径

作者:广东捷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7 08:48:28

由于广州商标注册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具有稳定性,相对来说生产经营者比较注意产品质量,而且可以通过查询资料核实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核实未注册商标企业的情况就不那么容易了。因此消费者购买注册商标商品权益保障性稍大一些。当然识别商标质量仅仅从商标注册与否是不够的,还要审查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消费者识别商标是否已注册主要是看商标旁边有无注册标记。

根据高企认定办法,在知识产权的使用次数上,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Ⅰ类知识产权不限次数。举个例子:A公司拥有1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软著并于2016年顺利通过高企认定,其后,A公司的子公司也想认定高企,则这1项发明专利可以变更申请人,在子公司认定高企,知识产权评价中继续使用,其他的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软著均不可在高企认定中继续参与评分了。

假如A公司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那么2019年该企业参与重新认定时,也只有这1项发明专利属于Ⅰ类可以在知识产权评价中继续使用,其他的都不可以。同时还要注意,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企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使用。例如:A、B两家企业共同为一项国家发明专利的权利所有人,A企业在2018获批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B企业在2019年申报高企时不可再使用该发明来申请认定。

那么,一类和二类知识产权有什么区别呢?

一类知识产权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难度、周期长,这个大家都知道,很多企业选择从总公司或其他渠道以转让的方式获得,在高企认定评分体系中,转让来的专利得分一定小于自主申请的,企业在高新申请前可进行综合分析后,在考虑自己是申请还是转让授权来获得。

2、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这些在高企认定中都不太常见,有这类资质的企业就可以轻松坚决掉知识产权不足的问题了。

二类知识产权

1、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审查周期已延长7-14个月,申请就能下授权是不可能的事儿了,应至少提前1年开始申请。

2、外观设计专利外观专利到底能否用来申报高企认定一直备受争议,实际上高企认定认可的知识产权范围中并未将外观专利排除,可以用来申报,但“含金量”有待验证。

3、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在高企认定中最为常见,因申请门槛低、下证周期短备受企业青睐,但在这里提醒大家一点,如企业产品真的跟软件完全挂不上钩,千万不要硬凑。

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认定。那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之间的差别是什么呢?

1.两者的认定机构不一样这一点很好理解。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统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而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争议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都可以认定。

2.两者认定后的救济途径不一样对于只是针对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结果是否可以请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对工商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等)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定不服的话,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来说,如果不服一审法院就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在二审中对争议商标是否驰名的这一事实进行重新认定。若对二审的认定结果还不服,理论上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重新认定。

3.两者认定后的影响力差别巨大通过行政途径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审委员会认定的,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都会按有关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要求来加强保护。通过法院个案而认定的驰名商标,由于只是由审理该案的某个具体法院(中级或高级法院)进行认定的,相比之下,该认定在法院系统或认定法院当地的工商部门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在全国其他各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的实际效力还不太确定。

4.两者对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再审查或认定问题的规定不太一样就法院来说,人民法院将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审查。对于工商部门来说,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谈到专利维权,大家能想到哪一些办法和途径呢?大多人想到的有可能是法律途径,即到法院解决。不过众多事情状况下,到法院打官司也并非是唯一的形式,也并非是最好的形式。如今,我们就聊一聊相关专利维权的路径的问题,比较一下子各个方法的优劣,有帮助于当事人在碰到专利侵权的时刻,挑选和合宜的路径施行维权,尽力照顾自个的合法权利。

一、专利维权的路径:

1、自行和解:在双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得到和解协议。

2、向专利管理扳机提出请求劝解和处置,有赖行政手眼责令侵权者休止侵权并对其施行责罚。

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休止侵权并补偿因侵权导致的经济亏损。

二、各个路径的比较:

1、自行和解:快速、友善地解决纠葛,可以留下接着合作的空间,节省人的劳力、物力、资力。

2、向专利管理扳机提出请求调解和处置,调停范围涵盖:专利运用费纠葛、专利奖惩费纠纷、专利提出请求权纠葛、专利权属于纠纷、专利合约纠纷、专利侵权纠纷等。益处是手续简单方便、处置快。

3、向法院起诉:可以管用的打压竞争对手,强化已经领有的市场优势地位,并且还可以从侵权做事的人中获得一笔偿还金。人规定公民和法人财产关系的法律院的判决文书或劝解书具备法律效劳,并由国度强迫力保障其执行。

三、手续和时效:

1、向专利管理扳机提出请求劝解和处置:不是务必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行政调停而直接向人规定公民和法人财产关系的法律院起诉。不过专利管理扳机的表决还要通过公检法检查核对,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去法院说起行政官司,行政官司还要打两审,跨省执行有一定的困难程度。

2、向法院起诉:对有关嫌疑侵权方的技术与自个儿的专利技术施行相比较剖析,确认专利侵权是否设立;调查侵权范围或程度,准备状子和有关凭证;到具备统辖权的法院立案;经法庭开庭审查处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审理决定发生效力;提出请求强迫执行。官司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还是厉害关系人获悉还是应当获悉侵权行径之日起计算。

综上,向法院起诉是专利维权的最后的路径。不过假如能够经过自行和解、专利管理扳机劝解和处置能够解决的话,不尽然非要走到法院起诉的这一步。到法院起诉固然可以最后解决问题,不过成本高、代价大,官司有风险,需求谨慎认真思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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